扬州电动自行车补贴通过“我的扬州”app领取,消费者换购新车可根据最终销售价格30%予以补贴,最高金额为1000元。
活动自2025年2月11日开始,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原则,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注: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活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按新车最终销售价格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
注: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另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本次扬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采取“立购立减”方式,在购车时直接抵扣!
具体换新流程如下:
①我的扬州APP首页→活动入口→申请参加活动;
②按要求填写各类信息,并申请参与;
③点击“换购补贴资格码”,由卖家扫码确认;
④选好新车后,通过卖家提供的二维码支付购买。
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请登录“我的扬州”APP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