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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5

作者:whcsf 时间:2025-02-21 11:15:09

2025年安徽省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

补贴标准

根据各市公告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补贴流程

个人消费者在省服务平台(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消费者在参与商户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注意事项

1、参与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交售旧车时,向参与商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参与商户应现场核对新车购买人的个人身份、旧车等信息。

2、个人消费者应配合商户做好必要的补贴信息收集等工作。参与商户负责将旧车、新车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上传省服务平台。

3、如消费者发生退货情形时,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4、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列明新车品牌型号、政府补贴等信息。

5、消费者应当及时在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旧车号牌注销、新车登记。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代办点联合设立新车销售、新车上牌、旧车收集和旧车号牌注销等“一站式”服务窗口。

6、各市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简化资金核销流程,缩短兑付周期,可采取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滚动兑付资金等方式,减轻商户垫资压力。预拨资金时,应以商户在省服务平台上传的完整交易数据所对应的垫付资金为依据。

7、县级商务部门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补贴资金审核;市级商务部门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抽查复核(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商务部门提出的资金拨付意见兑付补贴资金。

8、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清算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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