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在苏州吴江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契税补贴,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50%比例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
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吴江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契税补贴。在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50%比例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与“卖旧买新”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申请人可按照“就高”原则申报。
(一)申请人
申请人须为购房人,如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夫妻共有的,以夫妻中任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款领款人;如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与非家庭成员共有的,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应分别申请契税补贴。
(二)申请时间
在本通知发布时,申请人已办理完不动产证的,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在本通知发布时,申请人还未办理完不动产证的,申请人应在完成契税缴纳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六个月内申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领契税补贴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三)申请方式
本次申领方式为线上申报。扫描文末二维码登录程序,选择“2024年安家欢乐购”进行申报。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需上传本人及产权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照片(单独所有不用提供);
2、契税完税证明。申请人需上传在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的契税完税证明。
3、领取补贴的银行卡开户人必须是申请人。如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可提供开户人为监护人的银行卡领取。
(一)本次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2024年购买新房契税补贴与“卖旧买新”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同时满足两项活动要求的申请人可按补贴金额“就高”原则自主选择一个活动申请,补贴完成发放后不可变更。
(二)购房者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三)政策实施之日前购房人家庭已经有网签合同备案记录,注销备案后在政策实施期间同一人或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商品房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
(四)所购住房为申请人和非家庭成员的其他人共有的,应按照相应产权份额各自申领补贴(补贴金额=申请人家庭权属中所占份额×契税补贴总额)。
(五)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重复享受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购买新房契税补贴相关政策由吴江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3490867,0512-6348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