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最新政策已经整理完毕,补贴标准为1000元,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等。详情欢迎了解。
对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补贴时处于就业状态。
上一年度吸纳、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时间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的6月30日。
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等身份证明类材料(系统可查验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含外包>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务派遣许可证、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等材料)。
1.申请时限。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