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了《湖北省科技人才贷工作实施方案》。那有关科技人才贷款的人才评价标准,一起了解下吧。
根据《科技人才评价规范》国家标准(GB/T 44143-2024),针对科技人才贷工作评价目的,设置创新价值、能力、创新贡献、诚信4个一级指标,创新活动、创新产出、创新创业能力、团队组织和协作能力、战略研判能力、科技成果的成效、科学共同体的参与度、奖励、科学道德、科研诚信10个二级指标。
1.创新活动: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成果转移转化、临床工作等。
2.创新产出: 包含但不限于论著、专利、标准、科技报告、临床成果、工程成果、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3 .创新创业能力: 能够把握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开展技术创新与集成,利用现有知识和新知识提出新理论、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新方法等,实现创新成果产品化、产业化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实际问题或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4 .团队组织和协作能力: 作为团队带头人组织团队成员完成整个科研任务、带动研究团队发展的能力。在参加团队工作时,能够有效沟通、协调、合作,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科研任务的能力。
5 .战略研判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前瞻判断能力、跨学科理解能力,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
6 .科技成果的成效: 科技人才的成果在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的贡献。
7. 科学共同体的参与度: 在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重要学术组织(如学会、协会、标准化组织等)担任主席、委员等,担任学术期刊主编、编委、审稿人等,参加有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论坛、讲座,以及为科学共同体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
8 .奖励: 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奖等科技类奖励,以及依法设立的与科技创新活动有关的其他成果奖励。
9. 科学道德: 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和科技伦理。
10. 科研诚信: 在参与科学技术活动全流程过程中,遵守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