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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作者:whcsf 时间:2024-10-21 17:30:52

各位教师小伙伴注意啦,汉阳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来啦,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08:00—10月31日23:59。下面一起了解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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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对象

1、2023—2024年度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以及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5、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人员。

二、注册条件

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执行,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报10月15日08:00—10月31日23:59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负责组织)

(二)学校审核10月15日—11月18日

学校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修改/确认申请人信息,帮助申请人查看信息)

(三)现场确认10月31日—11月21日

1、公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提交材料如下: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包含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师德考核复印件一套);

④学时证明(本市教师可以通过网站“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与注册年限相符的学时证明材料;除本市以外的地区转入的教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

⑥其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人事代理教师需提供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2、民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提交材料如下: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包含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师德考核复印件一套);

④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⑤年度考核表一套(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

⑥参加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教师可以通过网站“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除本市以外的地区转入的教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其他证明材料。

3、单位提交材料如下:

①武汉市汉阳区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样本)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1份(发到邮箱:306203558@qq.com);

②武汉市汉阳区2024年定期注册材料不全人员花名册(样本)电子文档1份(发到邮箱:306203558@qq.com);

③武汉市汉阳区2024年定期注册未注册人员花名册(样本)电子文档1份(发到邮箱:306203558@qq.com)。

(四)11月25日—11月29日

市教育局初审、复核及结果公示。

(五)12月2日—12月日

省教育厅终审后,发放注册贴,工作资料归档。

四、联系电话

027-8483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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