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朋友询问,成都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能否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住房在父母名下,能用子女的公积金申请商转公吗?具体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注意
1.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商转公贷款应在原商业贷款支行办理;
2.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没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商转公贷款可在同行的其他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支行办理。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原先是组合贷款的,需要先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剩余的商业贷款部分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该笔商转公贷款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借款人需是产权人和商贷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