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参保人的亲属需参加了湖北省内医保并正常缴费,且完成医保家庭共济绑定。共济亲属范围包括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据介绍,根据现有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亲属需参加了湖北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
2、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省内近亲属办理了医保家庭共济绑定,二者缺一不可。
10月11日,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现在,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也可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即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实现个人账户省内近亲属的家庭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