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已经发布。提醒各位网友注意了解,也欢迎转发给你身边需要的人。
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档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具体为每人每年670元,高档每人每年1100元;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新增20元,具体为低档每人每年400元、高档每人每年1030元。
学生儿童按照低档缴费,按照高档缴费享受待遇。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40元。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居民医保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只有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今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增加幅度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加幅度。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明显下降。
应该依法参保!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是您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您的权利。“依法参保、覆盖全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没有健康的身体一切无从谈起”,建议您树立健康风险意识,转变观念,从自愿参保缴费到依法参保缴费进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