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准备和各位网友介绍,目前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详细内容。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先收藏,也欢迎转发。
1、申请对象
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
2、申请条件
①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②申请人及组织法定代表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③创业组织须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创业组织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创业组织达到5%)。
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比例不低于15%(超过100人的创业组织不低于8%)。
3、贷款额度和利率
一般最高400万元。(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最长2年免担保费,利率≤LPR+0.5%。
1、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2、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②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④除重点就业群体外的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须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人数达到创业组织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创业组织达到5%)。
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比例不低于15%(超过100人的创业组织不低于8%)。
⑤申请人(本市35岁及以下青年大学生除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3、贷款额度和利率
最高50万元,最长3年免抵押,免担保费,利率≤LPR+0.5%。
1、申请对象
35岁及以下,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
2、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②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申请人若为本市高校在读学生,须获得学校创业指导服务部门的推荐;
④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可行的创业项目计划。
3、贷款额度和利率
最高20万元,最长1年免抵押,免担保费,利率≤LPR+0.5%。
4、利息补贴
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含提前还款),可以申请利息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须在获得贷款期限内在本市创办小微企业等各类创业组织)
5、贷款审批时限
本市创业担保贷款从申请到放贷最快三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