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将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具体内容一起了解看看。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3、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本次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增加了深圳籍居民在外围区域的购房套数,非户籍居民购房仍保留套数限制,但将改善多子女家庭住房条件纳入在内。
通知指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们对住房的需求,可能是刚性的,也可能是追求生活品质的改善性的,分区优化可以同时更好地满足这两种不同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其次,对限购进行放松,有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推动商品房去库存。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而言,分两种情况:
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取消缴交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此前为1年)。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对非深户人员在外围购房资格的限制放宽,却并未取消,可见此次将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情况考虑在内,也有利于满足不同类型的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