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那详细内容,马上来看看吧。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和各区、县(市)住建局指导支持,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2024年9月-2025年9月。
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换房人、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一定金额定金,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锁定房源;同时换房人委托一家新房项目合作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出售旧房。“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认购协议无条件解除,定金退还换房人,交易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登录“浙里办-e房通-以旧换新”活动页面浏览选定心仪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在对应项目案场工作人员和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指导下完成二手存量房源线上挂牌和三方服务协议线下签署,并缴纳新房认购定金锁定意向房源(定金具体金额以换房人和开发企业约定为准,由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指定存证账户委托管理)。
2.上传三方服务协议。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由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三方协议录入”模块中录入协议主要内容并上传协议电子文件。
3.履行三方服务协议。在三方服务协议规定期限内(具体以三方约定为准),若二手存量房源售出,则定金划转至开发企业,换房人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存量房源未售出,则定金退还至换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