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仙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分别给予入托二孩200元/月、三孩300元/月托育补贴。
(一)享受生育奖励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或双方和生育的二孩或三孩(及以上)为仙桃市户籍。
2、2024年8月13日以后(含当天)出生的二孩或三孩(及以上)。
3、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未违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二孩或三孩(及以上)的。
4、外县市户籍生育二孩或三孩(及以上)的夫妻及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已享受外地一次性生育奖励不再重复享受。
(二)享受托育补贴对象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或双方和生育的二孩或三孩(及以上)为仙 桃市户籍。
2、政策内生育的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在市卫健委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家庭。
3、婴幼儿3岁以内,2024年9月1日以后入托的。
4、外县市户籍生育二孩或三孩(及以上)的夫妻及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已享受外地托育补贴不再重复享受。
1、生育奖励
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
2、托育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分别给予入托二孩200元/月、三孩300元/月托育补贴(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
1、二孩、三孩(及以上)以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子女数确定,收养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孩次的计算。
2、夫妻共同生育双(多)胞胎,按共同生育的子女生育数计算孩次。孩次超过三孩的,同时认定为若干个三孩。二孩、三孩奖励和补贴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3、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4、离婚家庭按照离婚前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生育奖励和托育补贴由抚养子女的一方(监护人)享受。
(一)申报
区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仙桃市鼓励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表》或《仙桃市托育补贴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申报托育补贴对象需提供入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员
人口系统信息卡(各镇办计生办提供)。
(二)审核
村(居)负责调查核实,镇级负责初级审核申报材料,认定生育奖励和托育补贴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村(居)、镇(街道)公示栏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3月31日前将申报对象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组织专班抽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后确认其资格。
(三)资金发放
市卫生健康委复审后,将复审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奖励和补贴资金按“一卡通”原则,于5月底直达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