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报名通道已经开启,有报名计划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方介绍,了解参赛时间、参赛条件、参赛流程等信息。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围绕大赛主题,设立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四大类别比赛活动。对获选优秀作品,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组委会将在部分市(州)、县(市、区)进行巡展。
(一)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湖北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湖北老年书画艺术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四)大赛审评委员会
省级大赛审评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省民政厅牵头负责指导大赛各类作品的审评工作。
本届大赛按照诗词、书法、绘画、摄影4个类别分别遴选优秀作品,省级大赛组委会将对获选作品发文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优秀作品集。
即日起至9月19日截止交稿。9月20日,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民政局。
(一)在湖北省常住。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上(1974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专业人员、业余人员均可参加。
(一)诗词类:题目自拟,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首(章),征稿体裁为古典诗词(五绝、五律、七绝、七律、词)和现代诗歌(含散文诗、微型诗)。古典诗词的用韵,“平水韵”和“中华通韵”皆可,但不得混用。现代诗歌每首不超过60行,散文诗不超过1000字,微型诗规定为三行诗。作品必须原创,谢绝应酬诗词和自传式诗词。作者拥有作品永久署名权。
(二)书画类:分书法(毛笔书法、篆刻)、绘画(国画、油画)两种;书画作品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宣整张(不大于180×96厘米),斗方、扇面、扇圆皆可,不需装裱;草书、篆书需另附释文;篆刻作品每件须印6方以上的作品,同时附边款和文字说明。
(三)摄影类:参赛作品采用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作品格式为JPG,不小于5M、特别优秀的不小于3M;单张和组照作品均可参赛,每幅作品的作者署名限1人,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计算,组照每幅不超过3张;每幅投稿作品(组图照片须编序号)建立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手机联系方式+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单位;不限制作品的体裁、风格、色彩,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适度调整,严禁进行其他技术处理,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投稿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发生任何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
诗词、书画、摄影作品须属本人原创,未参加过其他任何比赛,作品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中心突出、健康向上。
按照属地原则,由区民政局组织本地区诗书画影社会组织、团体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大赛活动。
为方便工作,建议:1.属老年大学学员的,由相关老年大学集中组织向区委老干局报送。2.属诗、书、画、影相关协会会员的,由协会集中组织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报送。3.属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老干工作部门集中组织报送。4.其他社会参赛人员,由街镇民政办组织报送到区民政局。
按方便原则,所有参赛人员可自由选择上述1、2、3、4途径上报参赛作品和报名表(含电子版)。
1.参赛选手通过“湖北老年书画艺术中心”小程序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获取报名码,填写《第十九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再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含电子版)、选择1、2、3、4途径上报。
2.区委老干部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老干工作部门、各街镇处民政办对提交的参赛资料、报名表、作品(含电子版)进行汇总、审核、遴选,填写《第十九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于9月19日前将参赛资料提交至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区民政局将参赛作品与《第十九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一起封装邮寄至指定地点,诗词、摄影类参赛作品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与工作人员核实确认。
3.参赛选手可以关注“湖北老年书画艺术中心”公众号和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长江云”宣传专题二维码,了解和关注本届诗书画影比赛作品的审评、展览和编辑出版等有关信息。
1.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2.联系人、联系方式:
刘喜全 89356779 15972940502
毛红杰 89356779 13995556909
3.电子邮箱:944830020@qq.com
598142510@qq.com
4.通讯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31号(区民政局203室)5.邮政编码:4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