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发布有关航空器禁飞的通知。具体内容下文有详细说明,建议各位网友仔细阅读,相互转发。
2024年9月13日0时至9月14日24时。
2024长江文化艺术季开幕式活动区域、长江江段及周边道路向外延伸500米以内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为临时管制空域。活动区域外围线路:沿江大道龙王庙→沿江大道长江二桥→长江二桥桥面→武昌临江大道长江二桥→武昌临江大道长江大桥→长江大桥桥面→晴川大道长江大桥→晴川大道晴川桥→晴川桥桥面→沿河大道晴川桥→沿河大道龙王庙。
主要包括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等十三类。
单位、组织因表演和工作需要有飞行需求的,应当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方可实施。
对违反规定,在以上管理时段、管理区域飞行的十三类航空器(具体类型见上),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等紧急处置措施;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