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的征收土地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下文有说明,想了解详情的市民朋友可以来看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4〕867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江岸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江岸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征地总面积1.8273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0592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1.768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4〕867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期满起60日内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