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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黄冈浠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作者:whcsf 时间:2024-01-08 11:30:49

黄冈浠水县限放区除腊月三十0时至正月初三24时,正月十五(0时至24时)共5天可以燃放爆竹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放烟花爆竹。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4年黄冈浠水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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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放区

1、县城区建成区,具体范围为:城区15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所管辖的部分区域。北界线为:揽月路麻桥中学-城北路望城岗-车站东路四级电站;南界线为:洪山大道铁路桥段-创业大道东思源段-彩虹大道南段与丽文大道T字路口;东界线为:四级电站-河东街-闻一多大道河东街桥-双桥南路博文学校:西界线为:火车站铁路沿线-安时大道粮食大库。

2、县殡仪馆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燃放爆竹,但禁止燃放烟花。

二、禁放场所

以下区域为禁鞭场所,在任何时间内不得燃放烟花和爆竹:

1、重要军事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3、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类建筑物及其围墙外50米范围内;

4、车站、码头等重要场所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以及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口密集区域,绿化地带和交通繁忙的区域;

5、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学校、疗养院、敬老院以及教学、科研等场所;

6、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办公及生活区和企业生产区、仓储区。

三、可燃放时间

1、在限放区域内,除腊月三十0时至正月初三24时,正月十五(0时至24时)共5天可以燃放爆竹。

2、县殡仪馆每天6时至22时可燃放爆竹(禁止燃放烟花)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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