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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2022

作者:whycl 时间:2022-09-15 14:18:40

9月14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参赛条件、赛程安排等重要信息,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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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创业赛:初创企业在省内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揭榜领题赛: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具体条件见附件1)。

参赛博士后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

2、项目具有创新性,且至截止报名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初创项目,具备一定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三、揭榜领题赛

聚焦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征集技术攻关需求,遴选发布“揭榜领题”清单,面向社会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参赛对象为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单独组队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所推荐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空出的推荐名额不能递补。

赛程安排

一、预选

创新赛、创业赛由各地和单独组队单位组织预选,参赛报名人数多的地方和单独组队单位应开展预选赛,评选相应数量的项目晋级全省复赛(复赛名额分配见附件4);揭榜领题赛由大赛办公室统一组织预选。

大赛办公室可在参赛项目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单独组队单位报名情况对晋级复赛指标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预选结束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预选赛具体时间需提前报送大赛办公室)

二、复赛

大赛办公室按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统一组织全省复赛。复赛采取书面双盲评审的形式,评选57个项目晋级决赛(具体各赛别晋级决赛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复赛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

三、决赛

大赛办公室按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统一组织全省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现场或线上路演的形式组织,由评审专家现场提问并打分,根据评分结果,决出铜奖和优胜奖,并评选11个项目晋级总决赛。

大赛对晋级总决赛的项目设网络投票通道,评选最佳人气奖。

决赛时间:2022年11月27日前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7日后—总决赛前

四、总决赛

大赛办公室组织进行全省总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湖北电视台或线上路演,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组织决赛,决出特等奖、金奖、银奖,并举行颁奖仪式,统一颁发各奖项。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有关平台播出。

总决赛时间:2022年12月5日前

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最高奖励50万元。对晋级总决赛的项目设网络投票通道,评选最佳人气奖。

二、政策支持

1、博士后项目方面: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湖北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对其中特等奖、金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对银奖、铜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其他获奖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才项目评审时给予倾斜。特等奖、金奖、银奖创业赛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经申请,可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直通国赛方面: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可获省推荐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

3、职称方面:获得大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省市职称申报中,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引进使用方面:获奖博士后,省属事业单位可将其作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考核引进。获得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属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三、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及单独组队单位工作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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