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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玫瑰街北路拆迁规划2022

作者:whycl 时间:2022-08-01 15:55:49

近日,武汉汉阳区政府发布了“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知。相信各位十分关心具体征收范围以及补偿方式等重要信息,那一起通过下文了解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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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范围

二、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5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约7.85亩,以上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一)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以下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2、产权调换房源基本情况:

(1)恒富苑商品房:位于汉阳区知音路18号,系现房,单价为5200元/平方米。

3、选房原则

本着先签约搬迁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的时间顺序,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源。

四、征收直管、自管公有房屋补偿

1、征收公有住宅房屋,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符合房改条件的,应当先进行房改,房屋征收部门对房改后的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补偿,并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符合房改条件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90%的补偿,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补偿。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继续保持租赁关系。

2、征收公有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继续保持租赁关系。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70%的补偿,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30%的补偿。

3、房管部门依法托管、代管或者经房管部门决定带户发还给产权人的落私产、文革产,且该房屋已作为直管公房或者自管公房出租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100%给予补偿,对住宅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90%给予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70%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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