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总共有32说职业本科院校,分别来自全国20个省份,根据教育改革方案,职业本科院校的证书跟普通高校有着相同的效力,另一方面更加突出专业能力。
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但在学士学位授权、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强化职业教育育人特点,突出职业能力和素养,完善职业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
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目前32所职业本科学校覆盖了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2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河北、江西、山东三个省份各自包含3所职业本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