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通过城市留言板询问,自己购买的法拍房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该问题已经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有同样疑问的朋友似乎不少,如果你也想了解的话,就不要错过下文了。
“前些日子,我在拍卖平台上拍下了一套法拍房,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该套房是我首套房,我此前也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陈先生说,自己的工作单位一直在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想在商贷还款一年后办理贷款“商转公”,享受公积金缴存人的福利,也可以减轻自己的还贷压力。然而,陈先生咨询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却是“法拍房不能办理商转公”。
“有这样需求的公积金缴存人还有不少。”陈先生认为,法拍房是当今除购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外的新兴的购房途径之一,且其本身也是通过法院正常途径购买的,帮助法院处置变现资产,有正向作用。他希望,武汉市能够出台针对法拍房的“商转公”政策。
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本人(以下简称“转贷人”)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购买法拍房有别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此外,目前实行的“商转公”管理细则中规定转贷人应提供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而法拍房没有《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因此目前无法办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近期,接到了一些类似的市民诉求,中心已获悉了市民这方面的需求。针对陈先生提到的法拍房应支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建议,市公积金中心已为此开展政策调研,并将依法定程序作出相关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