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生活城事 导航

蔡甸区人民医院医保政策

作者:whnjj 时间:2022-03-16 15:58:11

蔡甸区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甲医院,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享受医保政策,办理医疗救助。关于医疗救助类型、申请办理流程等内容。文中将进行说明。

201.jpg

一、医疗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2、城市三无对象;3、农村五保对象;4、城乡孤儿;5、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医疗救助类型

1、住院救助

在医院住院期间,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以下称“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根据区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金额和比例,医院垫资进行医疗救助。

2、门诊救助

在门诊治疗期间,经相关医疗保险重症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医院经核实对象信息后,按病种、比例给予门诊救助。

3、救助对象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1)不按规定在本市非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以及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职业病及其他赔付责任支付的医疗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流程

1、前四类对象患者持城乡低保证(五保证、“三无”证、孤儿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住院结算室窗口提出医疗救助申请。通过医疗救助即使结算系统核对并录入申请人相关信息后,进行医疗救助。

2、区民政局确认申请对象身份并进行医中审查,对医院录入的申请对象病种及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并审批救助金额及比例。

3、医院将患者门诊发生的费用录入到即使结算系统,对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病种、比例给予门诊救助。

4、医院救助所必需资料:医院收据(发票);出院记录(盖有所在医院的公章);相关医疗保险结算单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盖有报销医院的公章)以上全部要原件。

5、医保科按月或按季向民政局报送相关资料,区民政局按月或按季审批,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医院。

四、医疗救助病种

1、恶性肿瘤 2、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白血病(含儿童白血病) 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6、重症肺结核 7、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症、精神病、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病之一的) 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9、血友病 10、急性心肌梗塞 11、脑梗塞 12、甲亢 13、唇腭裂

14、先天性心脏病 15、高血压3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16、红斑狼疮(合并重要器官功能障碍) 17、严重烧伤(烧伤面积30%以上且深2度以上,15%以上且3度以上,儿童烧伤面积减半) 18、慢性重症肝炎 19、急性脑中风 20、瘫痪(肌力3级以下半年以上)。

202.jpg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