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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异地就医申请条件是什么

作者:whlb 时间:2022-03-11 08:28:22

平常我们在武汉生病了可以使用医保报销一部分,那自己在异地生病也可以用医保报销吗?只有武汉这四类人员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不妨一起来看看是哪四类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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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武汉市以外定居并且将本人户籍从武汉市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可持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就医。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居住生活,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可持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居住地长期居住的证明)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就医。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工作的人员,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可持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参保单位派出证明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就医。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可持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武汉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建议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就医。

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入院的,参照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办理备案,提交入院证即可。

异地2.jpg

“异地就医”主要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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