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中明确举措,将对部分人群,取消在武汉中心城区落户限制,解决武汉住房问题,得加快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近日《湖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到2025年,湖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0年的62.89%提升到65%,力争达到67%,武汉城市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0%以上
《方案》明确了8个方向的37条具体举措,提出对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取消在武汉中心城区落户限制。探索武汉城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积互认。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
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公租房保障,支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开展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建立全省统一、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
制定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权退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流转和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资格权退出等实施办法,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土地流转承接机构等方式,建立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资格权在自愿前提下的有偿退出机制。
来源: 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