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员需要大量先从相关单位选调,不足部分可从社会招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都会有着专项的调查补助费给到大家,第七次人口普查员是有补贴具,具体补贴标准,下面一起了解下全部内容:
有的
参照过去历次普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助标准,根据我区工资水平和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明确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标准按照清查摸底、短表登记、长表登记三阶段工作分别按户数计算,其中清查摸底不低于8元/户,短表登记不低于10元/户,长表登记不低于20元/户。
发放范围
限于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期间,完成普查任务的专职和商调的兼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其中商调的兼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主要包括从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委会等单位商调的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
计发办法
各镇(街道、园区)人口普查机构按照各阶段完成登记户数,按实计算各普查小区的补助金额,由各镇(街道、园区)和各村(居)委会统筹使用,专项用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调查补助。
经费来源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入户调查补助所需经费由各镇(街道、园区)财政负担,实行部门预算的街道补助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分别从各级人口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
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费用补助实施工作,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入户调查补助经费应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给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不得拖欠,不得摊派。
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
人口普查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走街入巷、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人口普查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员要进入住户家中,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各地要根据普查工作需求,科学测算所需电子数据采集终端(PAD)设备的数量和经费总额,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切实做好普查设备地方配套的协调工作。对于需要新购置的普查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支出,降低普查成本,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