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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月31日12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作者:whyd 时间:2020-09-01 09:19:57

随着新冠疫情的过去,湖北的水灾也终于走了,2020年真的是个灾年,咱们湖北人民先后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现在终于拨云见日看到了新的曙光。在8月的最后一天,湖北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也终止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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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随着长江2020年第5号洪水顺利过境,三峡下泄流量减少,长江中下游水位加速回落。8月31日8时,湖北省长江干流主要站点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并持续下降。与之关联的松滋河、藕池河、虎渡河等主要中小河流退出设防水位,江河湖库情况稳定。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定于8月31日12时终止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长江干堤部分江段仍超设防,部分中小河流、湖泊还处于较高水位运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依然较大,局地旱象凸显。防汛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各部门仍要保持高度戒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崩岸、脱坡险情。持续关注山洪地质灾害,强化旱情趋势分析,抓紧各类水毁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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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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