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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作者:whwmy 时间:2019-08-28 17:18:17

独生子女可以说是一个家庭中心,所有的中心都会放在独生子女身上,从小独生子女可以独享父母的关爱,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分享,但是长大以后独生子女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双方父母的养老工作都需要负担,除此之外还在承担自己家庭的日常生活。为了给独生z子女提供一定的保障,政府对于独生子女是有优待的,每个月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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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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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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