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湖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将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统一参保,但是大家可以放心哦,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大家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变化,缴费费率不变,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跟职工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和范围有较大的重叠,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后,生育保险就不用在建立一套独立的稽核审查系统,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营成本,提高基金的互济能力,更好的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办理两种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之和,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仍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合并以后生育医疗费用将被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全面推行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