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后,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将进行调整。那这些新规的具体情况,赶快来了解看看吧。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还包括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等。
上海市职工医保7月1日零时起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上海市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①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②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