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因个人原因需要在外地生育分娩,是可以报销的。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报销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