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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whnjj 时间:2022-06-14 14:12:29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发布了《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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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按照郧阳区委编办郧编办函〔2022〕2号、郧编办函〔2022〕5号精神,结合郧阳区事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4日15∶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22日17∶00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报名,不要在临近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6月24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温馨提示:本次公开招考的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照片等最好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需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为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退还该岗位报名者已缴的笔试费,并在十堰市郧阳人民政府网公布这些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报考岗位所具备的各类条件和信息,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网上报名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郧阳区人社局考试中心,电话:0719-7231890。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诚信承诺书,考生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三、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分数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两科(合卷):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同时,本次招聘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比例不足1:2的岗位,予以核减。

5.笔试考试结束后,预计10日内公示成绩。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2年9月30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或上级规定视同服务期满的。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和《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2022年6月23-24日工作时间到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2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学生,持服务地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经历、学历、学位、户籍,及其他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包括:报考考生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缴纳社保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2年5月);十堰市郧阳区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印证资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必须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相关学位证书。

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委托事由、联系电话,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二)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A0ll、A012、A013(融媒体中心新媒体节目的策划创意、采访编辑、包装制作,短(微)视频、专题片的创意策划、制作包装,全媒体节目的组织策划、采访编辑)岗位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放宽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实际操作,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和能力素质。报考其他岗位(除A0ll、A012、A013)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再加试笔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谁申请谁付费。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审查,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9-7231890 举报电话:0719-7228570

附件:

1.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2022年招聘岗位专业目录

4.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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