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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19(住院报销)

作者:whxx 时间:2019-01-25 09:38:18

武汉医保分为职工医保与局名医保,一个是自己缴纳一个是企业代替员工缴纳。医保这个东西没用上的时候总是抱怨工资不多还要扣那么多钱,等到有点三病两痛的时候非常庆幸自己还有医保。那么2019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武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又是多少呢?以上问题小编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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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出示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医疗保险待遇期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就医方式有哪几种

职工医保就医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住院治疗。

四、个人账户的构成和用途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以参保人员名义建立的保险帐户,由个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使用、支配。个人帐户实行IC卡管理,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帐户的资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凡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个人帐户按以下比例划入: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35岁以下、36至45岁、46岁至退休按缴费基数的3.1%、3.4%和3.7%比例划拨,退休人员70岁以下和71岁以上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的4.8%和5.1%比例划拨。

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院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门诊抢救和住院的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自付(不含个人自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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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门诊重症待遇

参保职工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门诊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的,符合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门诊重症疾病统筹基金支付80%(在职)和85%(退休),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60%(在职)和65%(退休)。部分门诊重症病种(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基金支付87%(在职)和90%(退休)。

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六、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住院时,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住院起付标准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二)一级医院400元;

(二)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三)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免收住院起付标准费用。

七、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24万)以内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

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2%(在职)93.6(退休);

2、二级医院基金支付89%(在职)91.2(退休);

3、三级医院基金支付86%(在职)88.8%(退休);

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4%,

(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

(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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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重症、门诊抢救和住院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24万)后,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98%。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大额医疗保险按以上比例支付。

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九、使用乙类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个人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门诊抢救和住院治疗时,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有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十、非定点医院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经审核通过的,在出院后1个月之内,填写《武汉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并携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含麻醉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外地医院等级证明、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市医保中心2楼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市医保中心接收到完整报销资料后15个工作日拨付到账。

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先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本人复印所有住院资料,由市医疗保险中心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商业保险报销。

十一、终止医疗保险人员个人帐户余额如何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出国(境)定居、死亡、转出市外且个人帐户无法转移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办理终止医疗保险手续的二个月以后,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由本人或合法继承人)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填写完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2、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关系证明资料(参保单位及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须核定继承人(收款人)身份、继承人(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关系;

3、终止医疗保险人员“死亡证”(复印件)或出国定居、调出市外的资料;

4、收款人银行帐号资料复印件(收款人需在汉口银行开设帐户);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汉口银行)的,则必须到银行柜台开卡激活该帐户。

十三、武汉医保政策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http://www.wuhan.com/life/8602.html

2019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一览:http://www.wuhan.com/life/7592.html

武汉儿童医保缴费时间2019(报销流程+报销比例):http://www.wuhan.com/life/7023.html

2019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http://www.wuhan.com/life/6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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