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公积金比例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这个问题恐怕想知道的人还真不少,因为我国不少企业为了省钱,交钱什么东西都是按照基本工资给你交,扣钱就按照实发工资给你扣,非常的不合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公积金条例,是按工资总额缴纳的。但实际操作上,很多机关事业单位是按照基本工资几个项目缴纳,主要是财政负担的问题,其实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投诉电话:027-82797902;
2、市长热线、市行政投诉中心投诉电话:027-12345;
3、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