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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作者:whcmx 时间:2018-11-29 09:30:17

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会觉得哎呀这个月工资又要少发多少钱,但是当你用上的时候就会感叹还好那时候缴纳了五险一金。就拿生孩子来说,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就可以帮我们报销掉一大部分的费用,那么报销比例具体是怎样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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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二)

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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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90%(含)时,按实际费用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减免40%;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四)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时按实际费用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时按定额减免。

(五)

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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