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孩子的福利待遇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有时候遇到突发事件,比如忘记带医保卡了,或者人不在居住地,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近日,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回答了大家的问题,快来看一看官方怎么说。
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材料包括: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代办的话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据了解,因个人原因,或出于家人方便照顾的考虑,一些产妇选择异地生育。只要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有关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到女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外地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金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规定金额的,按规定金额支付。
产检费用:700元,首次产检限额185元;
分娩医疗费用: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4、终止妊娠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