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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武汉居民医保新政策

作者:whmc 时间:2020-08-13 09:06:45

2020武汉居民医保针对武汉不同的区将实行社保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流程、无论你在哪个区都可以用,信息将如实更新,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到2021年底前,此次的新政策,许多都还不清楚,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二、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在保证参保群众大病保险待遇前提下,各地根据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全面落实鄂医保发〔2019〕44号文中关于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的规定。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4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考核机制,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三、全力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是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各地要结合《省医疗保障局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查弱项补短板提质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27号)要求,确保新增贫困人口及时参保,实现特殊群体参保情况“一人一档”,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和落细医保脱贫攻坚政策,动态监测医保脱贫攻坚进展,坚决纠正不切实际的过度保障。

四、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9号)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市(州)级调剂向统收统支过渡,确保2020年底全面实现市(州)级统收统支,统一基金核算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任务落实,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新冠肺炎患者等人群的相关医疗保障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经办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注意:武汉将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2020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收统支;2021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市统筹区域内政策制度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此外,还将探索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推行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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