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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作者:whlhm 时间:2019-06-20 15:37:31

进入6月之后,我们发现天气越来越热,走在路上没一会儿就得买一瓶水喝。那么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而言是不是太热了,工资该涨了。没错,6月起你将增加一笔收入——高温津贴,那么什么时候高温津贴,多少度的环境下工作才有津贴,以什么样的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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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12元/天/人

其它高温福利:当日室外温度超过40℃,应停止室外露天工作;37℃以上、40℃以下,室外露天工作时间累积不得超过6小时。

二、高温津贴算工资的一部分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已纳入工资总额,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也是我们的工资一部分且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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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人必需发高温津贴

1、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3、临时要求从事高温工作,应按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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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高温津贴发放到哪

必须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当高温津贴,即高温津贴不得以福利方式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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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未发津贴举报电话

如果发现自己从事的是高温作业,单位未发放高温津贴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拨打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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