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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2021年

作者:whmc 时间:2021-07-21 11:06:22

咸宁市城区幼升小目前已经开始登记啦,咸宁市城区幼升小入学招生有哪些方式,对于幼升小有什么要求,目前咸宁小学有哪些,对口划片范围是怎么样的,下面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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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入学年龄要求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等学校入学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学生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5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办理程序:学校在不突破招生规模、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8月30日后可登记审核年龄放宽一个月的学生,报咸安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后,按年龄由大到小办理入学手续,直至学位招满。

2.招生片区。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区小学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

3.招生批次与审核材料提供

第一批:市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学校片区范围,且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2)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范围,但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③入住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相关证明(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消费凭据等);④拆迁户需提供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等)。

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城区无固定房屋产权(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无房证明),全家户口挂靠父母(岳父母)且与父母(岳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第一批入学条件,同时应满足《2021年秋市城区小学、初中入学答疑》第12条相关要求。

(3)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咸宁市招商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办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第二批:市城区外来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1)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地(以《居住证》所登记的居住地为准,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实际入住,下同)和务工地都在学校片区的。

(2)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居住地和务工地不一致的。

除提供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和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外来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②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加盖单位鲜章的学生监护人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务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一年以上含一年)。

第三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按照学位情况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市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1)在咸宁市城区有新购置的房产,入住时间未满一年(或未实际入住)。

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③入住的相关证明(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消费凭据等)。

(2)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务工地和暂居地在片区。

(3)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暂居地在片区,务工地不在片区。

(4)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居时间或务工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以后。

上述四类人员子女入学除提供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外,外来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②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加盖单位鲜章的学生监护人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务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一年以上含一年)。

4.招生程序和方式

(1)各小学按学校招生规模先招收在咸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开设的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登记的所属片区范围内第一批、第二批适龄儿童。

(2)学校招收第一、二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如果要求入学的第三批学生数量未超过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如果第三批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则由各学校根据第三批条件顺序自主录取。

(3)对于资料不全或未在“平台”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于在“平台”上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者,则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最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学校无法安置的学生只能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城区学校没有学位,只能回原籍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为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招生批次的确定和需提供的材料、招生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与公办小学相同。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市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自愿报名、计划到校、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告,由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统筹监管,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梓山湖北大邦实验学校、咸宁市鲁迅学校、咸宁博实乐碧桂园中英文学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16个班、七年级招生23个班。

(四)残疾儿童入学

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残疾儿童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意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到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片区内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五)实行多校划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政策,根据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只招收本校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及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内的玉泉校区六年级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和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量,将要求在2016年1月1日购房且实际入住的招生政策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在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片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入学,2018年9月1日之后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市泉都学校入学。

文章转载来源:http://xianning.cjyun.org/p/200310.html

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7月22日开始网上登记:http://xianning.cjyun.org/p/200311.html

2021年市城区小学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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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1、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哪些原则?

答:为了保证最大限度满足市城区学生入学需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了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以咸安区负责,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为主,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坚持免试入学,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市城区学校划片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不可“选学上”。同时,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

2、从今年开始,为什么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以区为主?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的是“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我们按照中央“管办分离”的要求理顺办学体制后,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也全部纳入区级管理,咸安区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本着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切实保障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今年市城区广大家长如何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信息?

答:广大家长可以通过“咸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咸宁电视台、云上咸宁、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市城区相关学校门口、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正常渠道了解有关招生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传播不实信息导致市民上访、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别有用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4、为什么市城区所有入学新生(含转学插班)都要进入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且要采取书面承诺制?

答:网上登记平台是方便家长进行新生(含转学插班)入学信息录入的重要方式,是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摸底调查及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也是推进市城区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家长在登记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录入后,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对家长所填报的房产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对弄虚作假、故意错填瞒报等行为可以及时发现处理,因此要求所有入学新生(含转学插班)必须进入咸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开设的入学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片区入学资格,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家长对网上所登记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进行书面承诺,对于在平台上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证明现象者,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5、入学资料中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无房证明如何审核?

答: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对家长所提供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入学资料进行联合审查。无房证明由家长提供家庭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审查办公室(咸宁市教育局)审核后出具,办理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3日。

6、为什么市城区部分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不能放宽年龄?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和咸宁市第十小学等中心校区片区内入学需求数远超过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鄂教基〔2014〕28号)“凡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的文件精神,上述学校没有富余学位,因此小学一年级新生不放宽入学年龄。

7、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要求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购房且实际入住的招生政策如何调整?

答:因咸宁市泉都学校今秋建成开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和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量,将要求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购房的招生政策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不含当日)。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在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片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入学,2018年9月1日之后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市泉都学校入学。

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0〕5号)精神,2021年秋季,购买了清华城、九重锦和名仕学府三个楼盘房产的居民,其子女可申请就读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购房者凭实际入住证明(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缴费凭据等),可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二是购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才能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三是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38号),购房者子女已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就读的,严格控制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另外,九年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学。

8、非咸宁户籍人员子女如何在市城区学校入学?

答: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1〕7号)第一条规定: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故需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入学的非咸宁籍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在咸宁市城区常住并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对于有咸宁市内户籍且在市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若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子女原则上只能回原籍学校就读,对于无法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置。

9、今年新建的咸宁市泉都学校如何招生?

2021年秋,咸宁市泉都学校建成开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咸宁市泉都学校将和咸宁市第十一小学设置为“单一法人,一校两区”办学模式,咸宁市第十一小学挂牌“咸宁市泉都学校杨下校区”,将咸宁市泉都学校小学部一至三年级放在咸宁市第十一小学办学,共开设13个教学班;四至八年级放在咸宁市泉都学校本部办学,共开设19个教学班。另外,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将选派骨干教师到咸宁市泉都学校交流,共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10、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2021年小升初毕业生如何安置?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小升初”相关规定,该校本部小学六年级有12个班直升初一,而今年该校初一最多只能开14个班(招生规模),且每班不能超过55人,因此,2021年玉泉校区小升初毕业生不能全部直升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这在《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0〕5号)中已明确。

2021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小升初毕业生将继续按照居住地所属片区入学:属于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的学生就读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属于咸宁市香城学校片区的学生就读咸宁市香城学校初中部,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片区的学生就读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也可选择咸宁市泉都学校初中部或咸宁市银桂学校初中部)。

11、小产权房户、拆迁未还建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对确因实际情况提供不了居住证、房产证或土地证(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户、拆迁未还建户,必须提供有力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还须提供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和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按照片区划分到对应学校登记。已经在市城区购买房产的,则按居住地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12、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居住的小孩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提供的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到对应片区入学的小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小孩法定监护人在咸宁市城区工作;二是小孩户口、父母户口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口在一起;三是小孩全家必须出具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四是服务区学校只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居住的一个子女的小孩提供学位。为择校而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作依据的不能入读所选择的学校,只能到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13、在市城区内没有符合入学规定的房产,租房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租房户子女入学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及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城区经商服务的还需提供: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给本务工者不低于一年(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租房户子女入学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家长,其小孩属于择校入学,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14、为什么学生只能按片区入学,不能“择校”?

答: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的是按家长(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入学,带有强制性。教育行政部门已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当学生就读学校与家长意向性学校不一致时,以家长(法定监护人)居住地为依据,遵循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入片区内学校就读,但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有学上”,不保“选学上”。

15、为什么要控制学生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如何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答:控制学生流动是为了学生身心发展和学校规范化管理。首先,学生流动,转学到其他学校,要较长时间适应陌生的环境,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因此我们不鼓励学生无特殊原因频繁转学;其次,城区大部分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插班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按如下程序办理:家长携带进入片区学校就读的相关佐证资料和《2021年咸宁市城区学校转学插班学生报名登记表》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提出意见后报主管教育局审批,即“先办异动手续,后入学”。

转学插班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一是同城学校间转学;二是初三年级转学;三是学校班级超过55人不接受插班生。由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等中心校区服务片区较大,已无法接受插班生,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

市、区学生转学手续在开学前一周内集中办理,开学转入正常后(一个月内)原则上不办理。情况特殊需要办理的,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市直学校转学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区范围内转学在区教育局基教股办理),各学校安排在周五上午办理。

16、不及龄儿童能否就读一年级?如何安置?

答:近年来,市城区要求入学的儿童数量增长较快,市城区学校学位相对不足,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市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精神,今年城区学校只能安排适龄儿童到相应学校就读,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等中心校区不招收不及龄学生,其余学校在学生报名结束后视学位情况酌情招收不及龄学生,最大期限放宽一个月(即2015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因市城区教育资源有限,义务教育阶段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在城区工作的,不能在城区入学(残疾儿童进“特校”除外)。不及龄儿童若无法安置,则只能到幼儿园就读。

17、哪些对象的子女入学可以享受入学优惠政策?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咸宁市招商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18、初中已毕业学生为什么不能复读?初中、小学生能否留级?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留级和复读是教育部的规定,初中生参加完中考则意味着完成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教育部“学籍网”也无留级办理功能,若强行留级,最终将导致学生在非毕业状态而学籍已进入毕业状态,从而无法上初中、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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