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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红苗幼儿园2020年招生条件

作者:whlhm 时间:2020-07-10 10:46:38

7月7日江汉区红苗幼儿园正式公布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其中提示东民里、东民巷、前进四路等划片范围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14日至20日上传幼儿信息,目前学费按照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收取,下面来看招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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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汉区红苗幼儿园学费情况

学校属于武汉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500元/生.月,家长办理农业银行e教通,每学期开学时按幼儿园收费通知预存金额,由银行自动划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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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江汉区红苗幼儿园招生条件

1、办园性质

我园为江汉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是武汉市示范性幼儿园。

2、招生计划

招收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新生75名。

3、招生条件及划片

(一)招生条件

户口为武汉市江汉区水塔街常住非农业户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户口落户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日。

(二)招生范围

1.东民里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7号、18号、19号、20号

2.东民里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

3.东民巷20号

4.自治街225号

5.民主一街183号——189号

6.前进四路76号、78号、80号、82号

7.前进六巷1号

8.前进坊2号、4号

9.江汉四路3号

10.江汉四路7号2栋、3栋

4、公告时间

7月7日——7月13日

5、办理报名时间

1.请将入园资料原件拍照,文件夹压缩发送(文件名为:幼儿姓名+家长姓名+手机号码),上传指定邮箱hm777777@126.com。上传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0日17:00,截止时间过后不予受理。

2.所需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拍照,务必清晰):

(1)户口(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拍摄户主、父亲或母亲、孩子所在页)

(2)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

(4)幼儿出生证

(5)父母学历证

6、录取办法

1.幼儿园将对所有报名资料逐一审核登记,坚持“人户合一”的原则,优先录取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在一起并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幼儿,在招生数有空余情况下考虑幼儿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并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幼儿。

2.幼儿园将到水塔街派出所核实入园孩子信息,电话通知符合入园条件的家长并发送《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填报,约定资料复印件,月底领取《幼儿入园通知单》,对于未录取的孩子也将电话通知家长说明原因。

7、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保教费500元/生.月,家长办理农业银行e教通,每学期开学时按幼儿园收费通知预存金额,由银行自动划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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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2795601

(周一至周五)

9:00--11:45

14:30—17:00

备注:

1.幼儿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无固定对口社区,本着服务周边居民子女的宗旨,每年招生范围会有所调整。

2.请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料上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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