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武汉大学 导航

武汉市关于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作者:whgjx 时间:2019-09-09 15:59:03

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中部最发达的城市,每年都有无数学子来到武汉求学,当然每年也有无数高校毕业生想要在武汉落户,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在武汉落户需要哪些条件,以及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吧~

image.png

(一)办理条件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11.jpg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毕业证丢失的,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该自有房屋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4、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注意:存在户籍信息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因学校录入错误造成的,需提交学校证明原件、招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等学籍档案中相关材料(盖章的复印件);因办理变更更正姓名或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原件。

image.png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