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随着央视的开学第一课的播出,今天,在九月的第一个周末,武汉市的幼儿园、中小学等等各学校都终于开学啦,8月30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告》,公告中详细介绍了武汉的幼儿园、中小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武汉各类学校是如何收费的吧~希望对各位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有所帮助~
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收费标准:武价费〔2014〕75号)
省级示范幼儿园600元/生·月
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
一级幼儿园300元/生·月
二级幼儿园270元/生·月
三级幼儿园240元/生·月
寄宿费收费
如果幼儿资源在自愿在园住宿,寄宿制幼儿园可向其收取住宿费,如果幼儿仅仅在园午休幼儿园不得收取住宿费。
伙食费
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其他代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住宿费(收费依据:武价行费〔2000〕138号)
一档:150元/生·学期
二档:100元/生·学期
三档:50元/生·学期
(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中考考试费(收费依据:武价费〔2014〕8号)
90元/生
其他收费项目
1.对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2.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即中小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教辅材料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凡进入校园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学校只能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代购,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从中牟利。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学费(收费依据:鄂价费〔2015〕170号)
示范(重点)高中:900元/生 学期
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 学期
住宿费(收费依据:武价行费〔2000〕138号)
一档:150元/生·学期
二档:100元/生·学期
三档:50元/生·学期
高考考试费(收费依据:武价费〔2014〕8号)
公共科目(语、数、外):35元/生·科
综合科目:60元/生·科
其他代收费项目
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
住宿费(收费依据:鄂价费〔2017〕1号)
档次一:1200元/生 学年
每个学生使用面积是:5.1M2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房间设备设施有:床、书桌、微机桌、椅子、衣柜、书架、电源插座、电话、电扇、鞋柜。房间内配备有卫生(盥洗)间。宿舍楼公共设施有卫生间、盥洗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负责安全、卫生,为学生送信送报及其他服务工作。
档次二:1000元/生 学年
每个学生使用面积是:4.1M2-5M2
房间设备设施有:床、桌椅、物品柜、书架、电源插座、电话。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档次一。
档次三:800元/生 学年
每个学生使用面积是:3.1M2-4M2
房间设备设施有:床、桌椅、物品柜或架、书架、电源插座、电话。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档次一。
档次四:500元/生 学年
每个学生使用面积是:3.1M2
以下房间设备设施有:床、桌椅、行李箱阁楼。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档次一。
注意事项
1. 住宿条件如达到相应生均使用面积(不含公共面积)和房间设备设施要求的,学校可自行分档收费;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收费。
2. 生均使用面积以房间内面积计算,相应标准含用水3吨/月·生、用电8度/月·生。
3. 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 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学费
对所有在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其他代收费项目
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
民办学校的学费管理由民办学校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包括住宿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