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荆州公布了鄂中省域加快发展的相关意见,其中包括对公积金的十条指导,意见指出中心城区取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二选一的规定,同时二套房首付降低至30%。
全省深入实施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明确提出,推动荆州打造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在这股空前的发展大潮中,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找准工作定位,狠抓“思想破冰大讨论”问题整改,体现责任担当,展示部门作为,推出了“黄金十条”——《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奋力冲刺3000亿、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1、举措一:全面调高全市公积金业务指标。当年努力完成新增归集46亿元、新增实缴人数18000人、新增贷款发放20亿元、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2亿元,分别较省住建厅下达计划任务提高4.5%、80%、5.3%、42.8%。
解读:实际上,从中心城区公积金归集额、实缴人数、贷款发放额来看,大部分职工都已经缴纳了公积金,平均每4户缴存人家庭就曾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业务指标增长潜力有限。公积金调高业务指标这一举动,不是从0到60的量变,而是从99到100的质变。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马少华表示,制定此项举措,是为回应和解决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讨论活动中,自查存在的缺乏“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和争先进位意识等问题。今年要自加压力,积极围绕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找差距,按照力争保持全省公积金行业内综合排名位居第一方阵的标准,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主动调高相关业务指标数。具体而言,今年将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及其它私民营企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降低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缴存门槛,打通城市发展的“神经末梢”。
2、举措二:取消在中心城区已实施5年的“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扩大对购房人公积金资金供给;支持职工改善型住房需求,将购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支持二手房交易,将购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加大对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近段时间,我市房地产市场受大气候影响较明显,商品房和存量房销售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中心出台这项举措是为了发挥杠杆作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夺取“冲刺3000亿”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具体而言,政策实施后,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市民,可选择先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这意味着,市民购房时,将有更多钱用来交首付。同时,购买第二套房、二手房首付比例从原来的40%降至30%,实际上增加了借款人可贷款额度。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仍不支持购买第三套房。
3、举措三:调整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公积金缴存,支持在城镇安家置业。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公积金缴存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前置条件,实行具有针对性、较为灵活的缴存办法;取消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一名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担保人的规定。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2021年,市委书记吴锦对我市城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聚焦“新型城镇化”这个“切入点”,推进产城融合,强化功能配套,破除收入、待遇、就业壁垒,精致精细管理城市,让农民进城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为此,中心在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归集扩面及政策使用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此前的公积金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而言门槛过高,在政策和百姓之间竖起了一扇“玻璃门”。政策实施后,没有社保的市民将也可以开设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在荆州安家的门槛大大降低,将有效提升百姓获得感。
4、举措四:全面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圈公积金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动外地人员到荆州落户安家。加强工作研究,完善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城市群(圈)公积金政策协同、信息互联互查、缴存互认互贷、风险共防格局,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促进城市间协同发展。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落实“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积极推动城市群(圈)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实际上,今年元月开始,中心便印发了《荆州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在荆州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该业务已经顺利实施,社会反映良好。
这意味着,异地工作荆州购房已经走进了现实。具体而言,只要满足基本条件,即使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城市缴纳公积金,也可以在荆州向本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购房。
5、举措五:积极落实对特殊人才实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对我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解读:此项政策旨在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是等“米”下锅向“米”找锅下的转变。
市委书记吴锦指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关键靠人才。抓人才就是抓发展,谋人才就是谋未来。”长期以来,买房难、买房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年轻人。因此,中心拟出台了为特殊人才引进和在荆州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政策实施后,特殊人才在荆州买房的门槛将大大降低,对于“留得住”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6、举措六:加强探索研究,尽快出台并试行“商转公”政策,实现个人商贷与公积金贷款住房抵押权益转换“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和经济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为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实现申办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愿望。
近年来,部分缴存职工因政策或市场因素,在购房融资时,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强烈。为回应民生诉求,着力减轻群众负担,中心与相关银行正积极探索,即将实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马少华介绍,目前,中心正在与建行对接,拟推行“商转公”试点。试点设立后,在建行贷款购房的市民可选择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届时,只要补齐商业贷款剩余应还数额与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之间的差值,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
其他银行的“商转公”业务将在试点成功后陆续推广。
7、举措七:今年元月1日起,全市全面试行《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凡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其房屋所有人及配偶可按实际支付电梯费用标准提取个人公积金。在实施过程中,将及时收集意见,不断调整完善。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积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为了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地,今年元月1日起,全市全面试行《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已经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住户可以持支付电梯费用的凭证,到公积金中心营业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8、举措八:对无房户缴存人承租住房提取公积金,放宽提取额度,简化办理要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积极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放宽无房户租房提取条件。
马少华介绍,中心为积极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在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无房户租房提取条件,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调整为3个月。后续还会推出精简申请材料、线上办理等业务。
9、举措九: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部门信息共享,打造公积金智惠服务,立争年内网上办结率达到80%以上。落实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加快与商业银行相关信息双向互连,实现提取个人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线上办理。
解读:此项举措旨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马少华介绍,今年中心将继续以小切口大民生为抓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市营商办下发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中大力开展“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和大力推进“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等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持续提升服务时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具体而言,政策措施实施后,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将更便利。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买房的市民,也可线上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10、举措十:落实便民化要求,公积金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市民之家”。年内,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全部服务事项进驻荆州新“市民之家”,打造一体化便民服务模式,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便利和全新的服务体验。
解读:此项举措是前9项工作的落脚点。
马少华介绍,为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5月以后,公积金服务事项将全面进驻“市民之家”,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公积金业务全面办结。进入“市民之家”后,公积金自助服务将进一步扩展和完善,群众的体验感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