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位市民朋友通过城市留言板询问,自己休产假期间,公司该怎么发工资和社保?公司扣除生育津贴怎么办?今天上午,市人社局给出了答复,有同样疑问的朋友可以来了解看看。
武汉市人社局回复,根据《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329号)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缴纳社保费。
如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工资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怀孕前三个月需特别注意,不要吃偏寒的食物,不提重物,不做剧烈运动。因为这个时期宝宝还没有长出胎盘,在妈妈子宫里没有抓牢。
2、一定要听从医嘱,定期进行体检,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宝宝一直在发育,定期体检便于随时监测宝宝的发育情况。
3、如果不舒服,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检查,千万别耽误。宝宝在妈妈肚子里,有些时候妈妈的不适直接反映了宝宝的状况,俗话说母子连心,妈妈是最能感知宝宝状况的人。所以身体觉得不适,要立马就医,不要怕麻烦或不好意思,宝宝的健康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