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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

作者:whycl 时间:2021-12-03 11:16:14

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经开始了,如果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2年有变动,可以直接登陆app进行修改。那截止日期是12月底,各位朋友一定别忘了。具体操作流程已经整理完毕,还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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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

情形一

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二

2022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①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②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1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年2021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2年的信息。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①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情形三

2022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不再申请赡养老年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四

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情形五

2022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填写信息。

六项扣除的申报条件

子女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人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人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住房租金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碑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4、扣除起止时间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大病医疗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答: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一次性扣除。

2、问: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答: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多退少补。

3、问: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答:方式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①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②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①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

②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4、问: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打除如何操作?

答: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我要查询】一【专项附加扣除填信息查询】-【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一【修改】一【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

注意,之后需要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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