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武汉热点 导航

武汉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了多少

作者:whgjx 时间:2020-04-20 09:01:49

武汉疫情形式逐渐好转,现在武汉很多且都已经复工了,其中,武汉市“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8.3%,并且从4月开始,㐎城乡低保标准也纷纷提高,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一、武汉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8.3%

4月19日,从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武汉市复工复产快于预计,好于预期,截至4月18日,武汉市“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8.3%,复岗率86.7%。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武汉市将切实打好民生保障战和经济发展战,全力以赴抓“六稳”“六保”,确保经济发展“不掉队”。

image.png

二、武汉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武汉市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力做好企业纾困解困工作,将中小企业贷款纾困资金由200亿元扩大到400亿元,进一步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支持,提高企业受惠面。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1月至6月,暂缓开展现有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实行容缺审批。对疫情后外出务工、返岗复工、个体经营的低保及低收入对象,今年4月至6月不计算收入,7月至12月减半计算收入。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30元/月、680元/月,同步提高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4月起,在及时启动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同时,增发1倍的临时价格补贴。3月至6月,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各提高50元。

image.png

三、武汉低保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清,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口起5口内,对申清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审,并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复市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再次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复审结果的审批。

image.png

来源:荆楚网 武汉本地宝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