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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食品销售生产企业复产复工指南

作者:whlhm 时间:2020-03-13 16:44:05

目前大冶市的公共交通在陆续的恢复,今后市民可以乘坐公交上班、去超市等,社区中可凭借绿码进入出,不会有障碍。最大的好消息是市内的大部分企业均可以开始逐步复工,那么作为是屁生产下手企业如何进行复产复工,来看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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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含餐饮服务单位,下同)复工复产服务指南,同时公布全市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联系电话,方便各企业咨询。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要落实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销售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二、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在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后,企业向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反应工作流程;

(二)全面掌握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四类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情况的员工暂不返岗;

(三)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或额温枪等;

(四)对生产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车间、操作间、生产设备及工具、运输(转运)设备、仓库、实验室、办公场所、食堂、宿舍、电梯等;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承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人员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

(一)所有人员在进入厂区时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上岗,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严格清洗、烘干、消毒手部,穿戴消毒后的工作衣帽口罩,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免人员聚集,并形成日报制。

(二)每天对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废弃物必须当日全部清除。

(三)食品运输要做好产品防护,不与可能产生交叉污染的其他物品混运,食品运输车辆要专车专用,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运输工具要整洁,并定期清洁、消毒,司机、配送人员等与外界接触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

四、食品销售企业注意事项

(一)做好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营业时间,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二)配备测温仪或额温枪,对消费者进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员工上岗前应检测体温,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期间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倡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结算。

(三)定时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每天定时对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

(四)保证销售场所食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存放整洁,正确使用消毒液体,防止因环境消杀造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污染。

(五)杜绝野生动物和活禽宰杀,散装食品和粉状无法淘洗的食用农产品未使用有效防护设备的,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齐全的,一律不得销售。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专班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6306957;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6216229。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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