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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消毒行动

作者:whlhm 时间:2020-02-10 17:43:42

除了湖北省之外,其他30个省份均陆续复产复工,而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尤其做好防控准备。新洲区今日发布最新城乡消毒清洁行动通知,各街镇和先关部门工作进行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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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期全区城乡消毒清洁行动的通知

新洲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街镇、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风险,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全区城乡消毒清洁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毒对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全区物业小区、主次干道、商超、酒店、集贸市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社区、村湾、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病家和密切接触者家庭等。

二、职责范围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处置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实施、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点面覆盖、统一时间、集中消杀方式,统筹推进,全域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一)重点公共区域

1、物业小区。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围绕小区进出门口、楼道、电梯间、活动室等公共区域,采取84消毒液按照1:200比例(或其他低浓度次氯酸纳消毒液,下同)进行配比,坚持一天两次,即每日上午10 时、下午4时左右开展消毒处置。

2、主次干道。区城管局负责邾城街、阳逻街主次干道等 公共空间集中消杀工作,采取84消毒液按照1:400比例进行 配比,每日晚上10时以后开展集中统一喷洒消毒。公共厕所、 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等按照1:200比例配比消毒。街镇参照执行。

3、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集贸市场、征用酒店、饭店及药店等单位消毒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超市等消杀工作。坚持一天两次,即每日上午10时、下午4时左右开展消毒处置。

4、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区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消毒工作。坚持一天两次,即每日上午10 时、下午4时左右开展消毒。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集中隔离点按“医疗机构消毒”中的消毒方法开展相关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污染物和污水也要消毒处理。

5、病家消毒。区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病家终末一次彻底消毒工作。具体工作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或 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负责。区疾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病家消毒开展效果评价。

(二)各行业公共区域

区水务局负责相关区域周边污水明渠、下水道等消毒工作, 督促邾城、阳逻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落实消毒处理措施。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接待酒店和宾馆(三星以上)、景区和文体娱乐场所等消毒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站、渡口和码头等窗口单位,以及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的消毒工作。

区园林和林业局负责相关区域公园、街头小游园、绿道等消毒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社区消毒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街镇污水处理厂落实消毒处理措施。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区直机关对办公楼和单位庭院的消毒工作。

区直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办公楼和单位庭院的消毒工作。

(三)村、社区及家庭消毒

各街镇、阳逻开发区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密切接触者家庭消毒,以及村湾厕所、垃圾收集点及生活污水消毒工作。各街镇负责组织村、社区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对小区电梯间、楼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对村湾交通卡点、垃圾点、村庄广场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鼓励购买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城乡消毒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战时责任意识,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组建专业消毒队伍,按要求及时、有效做好有关场所的消毒处置工作, 确保防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街镇、各部门要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及时准确掌握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供给情况,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消毒相关物资供应及储备,及时补充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疾病控制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15〕71号)》有关标准,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消毒工作,各街镇、各部门可自行选择政府购买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三)组织培训,做好质控。区疾控中心要做好消毒处置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消毒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区疾控中心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质量监督。

(四)报送信息,加强督导。各街镇、各部门要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扎实有效开展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全面消毒、不留空白。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消毒工作进展情况及最新动态,指定专人收集报送信息。区指挥部将对各街镇各部门开展消毒工作情况进行督办, 定期检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

四、注意事项

(一)参与病家消毒、隔离点消毒的服务机构必须接受市、区疾控中心的培训,消毒时必须有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到场指导。

(二)消毒人员开展重点场所消毒时,务必按照相关重点场所消毒方法及个人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各街镇负责引导辖区居民在消杀期间减少户外活动。

(三)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国家认可的高效环保消毒产品。

转载自新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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