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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社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作者:whwmy 时间:2020-02-05 11:23:45

最近这段时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大家平日里接触比较多的社保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昨日北京人社局回应了关于近段时间社保缴纳的问题,局长表示缓冲期间内延期缴纳社保不影响大家的个人权益,例如积分落户、买房买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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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期间社保缓冲期间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2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缓冲期间任何个人权益都不受影响。不会影响参保人的积分落户、购房、购车等需要参照社保缴费的权益记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昨天发布,其中提出,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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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5号文件,涉及人力社保部门三项保障举措,让企业和职工可以安心配合防控疫情。首先是让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专心抗击疫情,除了发放补贴、补助,还要及时认定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认定工伤。

而且压缩了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这些人员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由原来的60日压缩为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同时,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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