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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作者:whzy 时间:2019-09-03 17:01:54

在由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身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没有办法如约进行履行的情况下,这是时候按照劳动法规对违约方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是一件维护大家合法权益的主要方法,那么对于劳动违约经济赔偿的计算方式和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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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二、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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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 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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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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