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经常会把劳动赔偿金和劳动补偿金弄混淆,其实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劳动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劳动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所以无论是在那种情况下劳动者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不服时都可以像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赔偿金,就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赔偿金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强调的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责任。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依法解除和非法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为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义务,具有补偿性质。而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质。两者不可以同时主张。